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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首次向香港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09/7/6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2009621日及28日,我省分别在东莞和深圳首次设置专门考场,面向香港居民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本次考试共有41名香港居民报名参加。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欧斌、郑贤操同志分别巡视了东莞和深圳的考场。

  组织香港居民参加内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落实《CEPA补充协议五》关于会计服务业对香港扩大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承诺的一项政策。广东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部分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846号)精神,会同深圳市财政局、东莞市财政局制定工作方案及落实措施,并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协商合作事宜。深圳市财政局和东莞市财政局制定《落实会计服务业对港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具体操作指南》,对香港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证书的申请、注册、调转、变更、继续教育等后续管理进行指引,通过互联网宣传告知,认真受理香港居民报名,组织专门的考前培训,为香港居民设置单独的考场,确保了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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