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印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